赣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与措施解析
| 招商引资政策 |2025-06-10
内容概要
赣州市构建的招商引资政策体系呈现出多维度立体化特征,以产业扶持为导向的系统性框架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诉求。政策设计突出资源集约化配置理念,通过分层级产业政策实施差异化空间供给策略,同步建立重大项目用地"绿色通道"与阶梯式税收激励机制,形成生产要素与财政杠杆的协同效应。在跨境资本运作领域,创新推出本外币一体化账户管理模式及再投资递延纳税机制,为外资企业构建跨境资金流动的"高速通道"。值得关注的是,政策文本中嵌入区域协作的动态适配条款,针对招商政策框架下的粤港澳产业联动项目,特别设置技术转移补偿与产能协作奖励双轨制,强化产业链跨区域整合能力。
赣州外资企业全周期扶持政策
依托招商引资顶层设计框架,赣州构建了覆盖企业设立、运营到扩张阶段的全维度支持体系。针对外资企业初创期,实施产业扶持专项基金定向配给制度,对符合《赣粤电子信息产业带发展规划》的高端制造项目,可申请连续三年经营场所租金全额补贴。在产能爬坡阶段,推行"要素需求清单"响应机制,通过跨部门联席审批保障水电气热等生产要素的梯度供应。值得注意的是,招商政策特别强化技术迭代支持,对设立省级以上研发中心的外资企业,按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专项补助。
建议跨国企业在项目落地前系统梳理技术转化路径,充分利用政策工具箱中的创新载体建设条款,实现研发投入与政策激励的精准匹配。
针对成熟期企业的再投资行为,产业政策创新设置"链主企业培育计划",对年度追加投资超5亿元且带动上下游企业落户的,除享受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50%返还外,还可叠加申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协作示范项目奖励。这种全周期政策设计既巩固了现有产业基础,又为构建跨境产业链预留了制度接口。
重大项目用地税收双保障
赣州在招商引资领域实施"双轨制"供给模式,对符合产业扶持导向的战略性项目实行差异化土地配置。通过"弹性年期+先租后让"组合供地机制,企业最高可获得50年土地使用权,其中前10年租金按基准地价30%计收。在税收维度,对固定资产投资超10亿元的新能源、电子信息项目,实施增值税"三免三减半"政策,同时叠加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特殊优惠,形成招商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同效应。在此基础上,探索"以投代补"创新路径,对亩均税收达标企业按土地出让金20%-50%进行奖励返还,并建立粤港澳大湾区联合招商税收分成机制,实现跨区域财税利益共享。
跨境融资与账户服务创新
赣州在深化招商引资战略框架下,构建了覆盖跨境资本流动与账户管理的制度性创新体系。针对外资企业融资需求,试点实施外债额度自主管理模式,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突破传统跨境融资规模限制,通过境内境外双市场灵活配置资金成本。同时,依托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功能延伸,推出多币种账户服务集成方案,实现本外币资金池联动管理,显著提升跨境结算与汇兑效率。值得注意的是,该市结合产业政策导向,将跨境融资便利化与税收协定网络深度绑定,为境外股东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预提所得税提供差异化减免通道,系统性降低企业跨境融资综合成本。此外,政府联动金融机构开发供应链融资、汇率避险工具等定制化产品组合,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材料等产业扶持清单领域的外资项目,形成与招商政策目标高度协同的金融服务矩阵。
粤港澳产业协作奖励机制
为深化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格局,赣州市创新构建招商引资双向激励机制,通过设立跨区域协作专项基金,对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实施梯度式产业扶持政策。针对设立联合研发中心、共建产业链协同平台的项目,最高可获固定资产投资额12%的奖励;对于促成大湾区500强企业在赣州设立区域总部的机构,按企业首年经济贡献的30%给予运营补贴。政策同步强化金融要素支撑,允许跨境资本在合作示范园区内进行本外币一体化流通,并配套实施大湾区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增值税留抵返还机制。值得注意的是,招商政策特别设立产业协作能级提升奖,对年度产业链协同采购额超5亿元的企业集群,给予核心企业最高200万元奖励,此举有效激活了生产要素的跨区域配置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