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农业扶持政策
| 税收优惠政策 |2011-09-14
1、茶叶:农户连片新植30亩以上,按400元/亩标准进行奖补;引进的客商集中连片新植200亩以上,按300元/亩标准进行奖补。(面积按标准化开发160米梯带为1亩计算)。
2、油茶:农户连片新植50亩以上,无偿提供种苗;引进的客商集中连片新植500亩以上,按100元/亩标准进行奖补。(面积按标准化开发160米梯带为1亩计算)。
3、果业(以脐橙、杨梅为主):农户新植20亩以上,无偿提供种苗,集中连片新植200亩以上,无偿提供种苗并修通主干道;引进的客商集中连片新植300亩以上,按200元/亩标准进行奖补;县重点示范基地按“一基地一政策”实施。(面积按标准化开发160米梯带为1亩计算。)
4、水产:在水岩特种水产养殖规划范围内,农户新增养殖水产网箱2箱以上,按9m2的200元/箱、20m2的300元/箱标准进行奖补。
5、生猪:新建猪舍1000平方米,年出栏1000头以上并达到环保要求的养殖大户,按1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奖补。
6、毛竹:实施竹腔、竹蔸施肥技术的,无偿提供肥药。
7、水稻种植和购买农机:按国家现行补贴标准,严格落实到位。
8、龙头企业:对新获批的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0.5万元。
9、企业(或基地)认证:对申报有机认证成功的,一次性奖补2万元;对茶叶、油茶加工企业获得QS认证的,一次性奖补0.5万元。
以上扶持政策针对对象是2008年及以后实施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