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 税收优惠政策 |2011-09-14
1、减免有关规费。切实减轻承接平台内企业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负担,省以上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收费标准的下限执行,免收县及县以下规费,服务性收费按低于标准50%以下收取。
企业办理资产评估(土地、房产、设备等)、环境评估,以及会计、公证、鉴证等中介服务业务,由企业自由选择有资质的机构,任何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指定和干涉。
新办生产性企业自行解决污水处理并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免收污水处理费。
2、实行税收奖励。对新上年纳税5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企业(资源类采、选矿企业除外),自企业纳税达上述规定标准年度起,其所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地方所得部分,一般性生产企业按第1年50%,第2年起按上年比例每年递减10%;投资本县矿产品精深加工业、机械制造业、食品工业、林产工业(木竹工艺品加工企业除外)等主导产业的,按第1-3年50%,第4年起按上年比例每年递减10%;对省级科技部门(含)以上授予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生产中国名牌、国家出口名牌产品(有效期内)的企业,自企业纳税年度起,第1年按80%,第2年起按上年奖励比例每年递减10%,由县财政奖励该企业用于扩大生产或技术进步。
支持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发展壮大。年纳税1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自企业纳税达10万元年度起,第1年按80%,第2年起按上年奖励比例每年递减15%,由县财政奖励该企业用于扩大生产或技术改进。
鼓励新上木竹工艺品加工企业,对新上的木竹工艺品加工企业,县财政全额奖励前三年实得部分税收。
3、确保转移企业用地需求。积极争取使用省级重大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对投资项目大、市场前景好、符合国家政策的转移企业,优先安排用地。
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对将总部转移我县并对本地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可采取“一厂一策”的办法予以重点扶持。
工业企业以转让方式取得已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凭双方签订的有效合同,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时,实行“零收费”,做到随到随办。
4、做好社会保障对接工作。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在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的前提下,一般的企业可以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效益好的企业可自主选择逐年提高缴纳基数的比例;务工人员失业保险可选择比照农民工参加,参保企业按上年度全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企业和职工可以自主选择参加或低标准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从缴费基数上给予优惠,缴费基数由原来的市平均月工资的基础上下调10%;企业应全员参加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在原来的市平均月工资的基础上下调10%,享受工伤待遇不变。
5、加大人才智力支持。相关部门每年至少免费为企业举办2次以上各类人才招聘会,并根绝企业需求开展人事、劳务代理服务;对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和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与本县其他非国有企业一视同仁,积极引导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劳动技能人员申报评审或报考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从)业资格;将成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列入“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色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人才选拔对象;对在我县企业常年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由企业申报,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每月给予1000元、500元的津贴补助;积极为企业服务,根据企业的需求为企业申报引进外国专家和先进技术,优先考虑选送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内外进修培训,并在项目和资金上给予支持。
6、改革行政审批。将重事前审批改革为重事后监管,将各部门分散的串联审批改革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相关部门一并参与的并联审批;建立县工业小区办牵头初审认可的项目开建制和对企业客商的联合服务机制,所有初审事项在10个工作日以内办结(法律有规定的按最低时限办结);初审认可后,企业可边开工建设,边按法定程序向相关部门报批,相关部门实行并联审批,并在原承诺时限的基础上再缩短5个工作日;同事,加大监管力度。验收实行由县工业小区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共同验收制。
对新上企业,符合有关设立登记规定、需取得而尚未取得前置审批的,可核发筹建营业执照,待取得前置审批许可证后,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工商核准登记可实行“换照制”,认可原注册登记的有效性,对企业名称和住所进行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
7、提高政务效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创建“行政服务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实行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参与的有件即审的联合办公制。
创优安居乐业环境。新增企业高管人员(含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前3年年薪(工资)纳税的地方财政所得部分全额奖励其在本县中心城区购买住房。
在新增企业的工业用地范围内,允许7%的工业用地用于建设企业高管和员工生活配套设施,按照工业最低用地价格供地。
允许粤港(澳)两地牌照车在本县通行,肇事处理与本地牌照车一视同仁。